中共西安医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总支(党委)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

2014年01月13日 10:05    组织部管理员    点击:[]

 

西医党发〔200813
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增强凝聚力,提高战斗力,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、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在党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党总支(党委)

1、政治核心作用强。能够保证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,认真贯彻落实系(部)党政联席会议制度,班子团结,作风民主。完成各项任务好,成绩显著。

2、加强本单位党组织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指导党支部建设有计划、有落实,工作得力,成效明显。

3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切实加强党员和学生的教育与管理。重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;能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,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积极开展和组织参加各项有益活动;学生教育管理措施得力,效果明显;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落实,安全无事故。

4、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、科研、医疗、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,能够对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和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,给予大力支持,积极指导。

5、重视本单位科室、教研室负责人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,教育、培训有计划,考核严格;师德建设、医德医风建设、“三育人”工作有计划、有督促、有检查,落实效果好;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、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制度落实得好。

6、在党总支(党委)建设量化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。

(二)先进党支部

1、战斗堡垒作用强。认真宣传、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,团结带领党内外师生员工,保证教学、科研、医疗、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,成绩显著。

2、思想政治工作坚强有力。能认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,经常性地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党员队伍思想稳定,模范作用强。

3、支部班子团结。支部一班人团结协作,作风民主,公道正派,群众威信高,内外关系融洽;支部工作有计划、有落实,支部自身建设成效显著。

4、组织生活管理严格。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,组织生活考勤、记录认真,制度落实。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强。

5、发展党员工作落实。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,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,材料书写符合要求,党员比例逐年提高。

(三)优秀共产党员

1、政治立场坚定。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。

2、模范作用强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,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3、纪律严明。模范遵守党纪国法,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党忠诚,作风正派。宗旨意识强,克己奉公,廉洁自律。

4、工作业绩突出。爱岗敬业,工作勤奋,任劳任怨,勇挑重担,完成本职工作质量高,成绩显著,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。

(四)优秀党务工作者

1、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。带头学习和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2、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。热爱党务工作,熟悉业务知识,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,执行党委决议坚决,并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
3、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。坚持对党员进行政治、时事政策、法律知识等教育,做到时间、内容、人员落实,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活跃,能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向,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维护学校的稳定。

4、重视党的组织建设。能认真学习党建理论,结合本单位实际,积极探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,组织活动有计划、有安排、有落实、有检查。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5、工作勤奋,责任心强,坚持党性原则,廉洁奉公,作风正派,模范遵守党纪国法,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实事求是,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自下而上地进行评选。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,具体名额分配及评选时间按党委当年下发的文件执行。

先进党总支(党委)的评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,根据《中共西安医学院委员会党总支(党委)建设量化考核办法》规定的程序进行,结果由校党委会研究审定;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由党支部民主推荐,党总支审核,校党委会研究审定;优秀党务工作者(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人员)的评选,由各党总支(党委)在全校范围内推荐,校党委会研究审定。

附属医院只参与学校先进党总支(党委)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,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由附属医院党委组织进行。

三、表彰奖励

校党委在每年“七·一”前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奖励。奖励标准参照《西安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1、要提高思想认识。评选前,各党总支(党委)要组织党员学习评选办法,做好动员。要切实把评先评优工作,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增强党员党性观念,提高党员素质,鼓励先进,调动积极因素,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手段,严肃认真地抓紧抓好。

2、要加强组织领导。评先评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。党员要通过评选,学习先进,找出自身差距,进行自我教育。各党总支(党委)要结合评先评优工作,分析党组织建设形势和党员队伍现状,修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,使评选工作既扎扎实实,又富有成效。

3、要做到客观公正。在评选中,各党总支(党委)要广泛听取党员意见,力求做到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;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,事迹要准确,特点要突出,是群众学习的榜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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